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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商贸职业学院招聘人员短期公告
2024-05-09 14:41: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三)试讲

  试讲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岗位总成绩折算方式如下:

  B1-B17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B18-B28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67927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5100158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

  举报信箱:ssrsc208@sina.com,

  举报电话:025-83459606。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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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岗位信息表

  江苏商贸职业学院

  2024年5月7日

  原标题:江苏商贸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短期公告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5/7/art_78506_11236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