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宜秀区教育体育局与宜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1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与待遇
1.拟聘人员在宜秀区政府网(https://www.yixiu.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区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入编等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疫情防控工作
在报考安庆市宜秀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所有现场环节中,都必须遵守安庆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防疫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因违反防疫政策造成无法完成招聘流程的,视为自行放弃。
六、其它要求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咨询电话:0556-5939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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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宜秀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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