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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洛阳市新安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2022-05-20 21:27: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首页《新安教育》专栏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二)加分政策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新安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加分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线上报名提交的压缩包里应包含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PDF扫描文件:

  (1)《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新安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3)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参加新安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服务计划证书及服务计划鉴定表;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6)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三)笔试

  根据疫情形势,笔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试卷得分+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人员。

  2.根据疫情形势,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与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原则在被聘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