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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23 10:50: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届毕业生因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纳入备案制人员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聘用岗位兑现相关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二)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本公告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

  附件2-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与同意应聘介绍信(式样).docx

  附件4-在职报考人员承诺书(式样).docx

  附件5-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式样).docx

  附件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式样).docx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ctvu.sd.cn/info/1050/137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