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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怀化市洪江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4-16 11:31: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三)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24年5月10日至5月11日(上班时间)带本人身份证在洪江区卫生健康局五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70%。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考试地点、考室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3.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的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和考察阶段。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以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总分为100分。

  3.面试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1.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考一次面试,加考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2.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要求增加是否有吸毒史检测项目。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参加体检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人事档案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符合要求(含学历断档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导致体检、考察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均在怀化市洪江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工作纪律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参与公开招聘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背公开招聘相关纪律。若发现违法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九、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