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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菏泽郓城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28 10:15: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各学科面试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列名次按①笔试成绩高、②学历层次高、③年龄小者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拟聘用人员在本面试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七、组织领导

  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办公室,由县纪检监察、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组成,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

  八、严肃招考纪律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特别提示:

  1.郓城县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yc.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发售任何复习资料。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郓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