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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阜阳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2-05-19 12:08:5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2.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者本人资格初审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须在复印件上书写“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署姓名和日期,材料清单见附件3),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留存。同时递交与报名资格审查表同版的本人近期白底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院)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专业测试。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6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根据引进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人选。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s://zrgh.fy.gov.cn/)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本人。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人才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工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4.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5.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7天。

  2.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依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违反人才引进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其他所需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一)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阜阳市关于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落实当地卫生防疫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三)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人才引进相关费用由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报考人员无需缴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