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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05-20 21:28: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1、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教师岗位诚信承诺书》(附件2)。

  2、按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报考前应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办理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的书面证明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报考时隐瞒本人真实身份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相应应聘资格。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未达到1:3(A01-A04、B01-B10、C01岗位,紧缺学科按1:2)、1:5(A05-A06、B11-B13岗位,紧缺学科按1:2)面试比例的,则应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A01-A04、B01-B10、C01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按1:2,超过1:2但未达到1:3的、超过1:2的部分全部进入面试),A05-A06、B11-B13岗位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超过1:2但未达到1:5的、超过1:2的部分全部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对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招聘所有面试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其中A05-A06、B11-B13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讲课100分,占面试总成绩50%;技能测试100分,占面试总成绩5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茅箭新闻网发布。

  4、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

  七、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A01-A04、B01-B10、C01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A05-A06、B11-B13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八、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对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