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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公告
2022-05-20 21:29: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打印《2022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以备考核评价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也可报考。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人才集团介绍有关情况,人才集团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5月29日11:00至2022年6月1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如实向引进单位报告情况,并停止报考行为,引进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存在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达不到3:1的选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

  (二)考核评价

  对于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初选,初选成绩不计入考核评价成绩。

  1.履历业绩评价

  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根据得分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为保证选聘人员基本素质,履历业绩评价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应聘人员放弃选聘资格的,可在同岗位其他达到履历业绩评价合格分数线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结果量化赋分,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按照履历业绩评价、面试得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履历业绩评价、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履历业绩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按照组织部门对档案审查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形成考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