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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宁市咸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5人)
2022-05-20 21:35:13   地区:湖北   浏览:0

  十二、考试成绩排名规则和并列优先原则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体检考察:

  1.退役军人优先;

  2.应届毕业生优先;

  3.符合岗位表中已经明确优先条件的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十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具体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3.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由用人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五、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并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咨询电话:0715-832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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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