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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4-30 11:4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笔试,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由各校区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者已查清但没有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工作由各校区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地点由各校区确定,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各校区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选空缺的,由各校区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人选空缺的,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按规定办理报税务总局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信息和注意事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等通知为准。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扬州校区:0514-87806933

  北京校区:010-69665899

  长沙校区:0731-82648245

  大连校区:0411-88126041

  (二)招聘监督电话

  扬州校区:0514-87806706

  北京校区:010-69668560

  长沙校区:0731-82648777

  大连校区:0411-8812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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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ks.hunanpea.com/Article/e0938186-f85e-4356-9c57-87f6198a7f3e/ArticleDetail.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