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天津市和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5-18 14:20:07   地区:天津   浏览:0

  和平政务网:http://www.tjhp.gov.cn/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等招聘事宜须另行调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2022年5月29日17:00结束;

  审查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2022年5月30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2022年5月31日17:00结束。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22年6月2日9:00-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90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2022年5月25日9:00至2022年5月31日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分为《医学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财会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各岗位专业科目详见计划表。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30%+《综合知识》成绩×70%。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拟定笔试时间:2022年6月11日9:00-11:0014:00-16:00。

  拟定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9日9:00至2022年6月11日9:00。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具体笔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信息。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拟发布时间:2022年6月21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缺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天津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礼堂(和平区烟台道80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有变化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