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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沧州市新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人)
2022-05-17 13:35:19   地区:河北   浏览:0

  (五)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外公布面试成绩。

  (六)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八)资格复审、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选岗、考察环节。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所报岗位干部管理权限对考生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考生提交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并在新华区政府网站(http://www.czxh.gov.cn/)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防疫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现场审核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并按当时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在7月底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