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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曲靖市马龙区区直高中学校招聘研究生公告(含招聘计划)
2022-05-12 17:07:35   地区:云南   浏览:0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九、公示和录(聘)用

  (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所属区直高中学校并岗面试的相应学科岗位(详见招聘计划表),由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岗位学科,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四)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见录聘用文件)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取消其录(聘)用资格,并报曲靖市马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邀请曲靖市马龙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曲靖市马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履行主体责任,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组织、检查、指导、协调和管理。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有关投诉或举报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向投诉人或举报人反馈调查、核实、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等规定处理。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的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行为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除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