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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肥东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1人)
2022-05-10 16:32:36   地区:安徽   浏览:0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作单位的《同意报考意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报考非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工作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集中开展。

  1、报考非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均参加面试。

  2.考生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1.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初选人员。

  2.报考非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和面试成绩6:4合成后的总成绩确定,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科目二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最高学历毕业年限依次从高到低确定。

  合成成绩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监察委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则按上述规则依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环节累计递补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