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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门峡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2-05-06 18:05: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4.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根据岗位特点,三门峡市委党校岗位采取试讲方式(重点考察理论功底、组织教学、仪表教态等),三门峡广播电视台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采取试镜方式(重点考察播音主持功底、应变能力、试镜效果等),其他岗位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专业素养、沟通表达、综合分析、服务意识等)。

  考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作为引进对象。

  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体检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和标准,教师岗位还需同时符合教师体检标准。

  (六)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委人才办牵头,用人单位配合,组成考察组,赴学校(2022年毕业生)或工作单位进行考察;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和国外高校毕业生,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考察。考察组须认真审核档案,重点核实拟引进对象政治表现、资格条件、遵纪守法等情况。

  (七)公示录用

  拟引进人员在三门峡人才工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影响引进情况的,市委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采取“联审联批”办法,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四、有关待遇

  1.引进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执行全市统一标准。

  2.“企业人才服务团”使用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自收自支事业编制,派驻到重点企业工作,待遇不低于事业单位同等人员待遇,由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按月发放,由引才企业予以保障。鼓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服务团成员个人表现,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薪酬制度。鼓励企业给予服务团成员股权激励。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市财政每年发放生活补贴5万元、2万元、1万元;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市财政发放购房补贴最高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正高职称、副高职称分别参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实待遇。

  4.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由学院另外发放安家费30万元。

  5.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6.引进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调出我市。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注意事项

  1.人才引进全程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2.每人只能报名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全面了解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

  3.报考者务必诚信、真实、准确、规范填报报名信息,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报名申请一旦提交并保存成功,即视为通过资格初审,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请务必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认真考虑,严肃对待,谨慎提交。

  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人才引进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事宜由三门峡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2928298

  监督电话:0398-852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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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峡市2022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xlsx

  三门峡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人才服务团”引进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