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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考核招聘公告
2022-04-29 18:05:13   地区:重庆   浏览:0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2022年应届毕业的医学专业型硕士报考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住培考核合格。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有关市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等及时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2年5月5日09:00-5月16日18:00前,按照附件指定的方式进行报名,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应聘资格条件。实施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可在资格复审阶段查看原件。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有义务接受其询问并告知其原因。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尚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境内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应聘人员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集中考核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7),其学历学位最迟不超过2022年7月31日取得。

  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内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将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目前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认证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所学专业及课程的翻译资料。此类应聘人员均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含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方式)”或“笔试+面试”方式,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制定考核招聘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达到8:1的,应组织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应聘竞争达不到3:1的,可降低至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招聘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放宽开考比例;属于招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研究确定开考比例。

  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采取答辩考核、专家组合议等方式进行考核。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考核结束后应当场向考生公布考核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核成绩(含折合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核工作原则上在2022年7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方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

  对确定为体检人选的,可签订《就业协议》或《拟聘意向协议》,约定到岗、聘后及违约相关事项。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有关市属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和考点公布的考核安排及纪律要求、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及市级主管部门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及考务工作者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