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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丽水市缙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5人)
2022-04-29 18:06:47   地区:浙江   浏览:0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在缙云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其他事项

  (1)已报名参加缙云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后期制作、视频采制1、视频采制2、新媒体编辑等5个岗位的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技能测试时间未能确定,将另行单独组织笔试。技能测试和笔试时间将根据疫情稳控情况另行通知。已报名以上岗位的考生可以选择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考。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12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务费。

  (4)截止2022年5月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按其迁出地进行认定。

  (5)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6)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8)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9)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联系电话:0578-3127520。

  报考人员可关注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缙云县人力社保局(jinyunrlsbj),相关公告、公示等也将在该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发布。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8-3127520)

  举报受理单位: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3127519

  缙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78-331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