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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99人)
2022-04-27 10:07:09   地区:江西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后,发现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闱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各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公告由各级人社部门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统一发布。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对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区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市人社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考试选调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聘用后,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管理。

  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或提供虚假证明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六、考生防疫注意事项

  按照防疫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来浔前须做好自我排查,若为“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复阳”的病例)不得来浔。

  若为解除愈后集中隔离的“四类人员”,来浔前需携带2天内当地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并提前3天报告,落实社区随访措施。来浔途中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护各项措施。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来浔返浔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当地社区(村组)、单位或酒店,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闭环管控措施。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省外其他地区来浔返浔人员,需扫码、测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实行“落地检”和“三天两检”,“落地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须居家或在驻地等候,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监测期满且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本省有本地疫情地区间人员流动管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