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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27人)
2022-04-26 17:27:4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考察工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看人事档案等形式,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地县两级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聘用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单位名称,拟聘用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地县两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网站及大兴安岭政府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457-2738061(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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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

  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

  2022年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专业目录

  大兴安岭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