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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绵阳市平武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22-04-24 12:54:38   地区:四川   浏览:0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选岗、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符合绵阳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为:(1)薪酬待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重点企业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2)职称评定。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3)安居补助。对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4)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绵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高可贷款100万元。(5)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平武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引进人才政策由中共平武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0816—8822101(县教育和体育局)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16-882539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引进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816—8825734(县委组织部)

  公招监督电话:0816—8822252(县纪监委)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平武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考试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平武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证明.docx

  附件3:平武县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