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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季度重庆市巫溪县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4-24 12:55:36   地区:重庆   浏览:0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县人力社保局决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同时,考生须在考试、体检、考察环节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通讯工具不畅而未接到通知或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或“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网(www.cqwx.gov.cn)”--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选岗

  考察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岗前培训结束后,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集中、按照不同招聘岗位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层次、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优先选岗。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选择权,只能在剩余招聘单位中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考核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满3年可在县域内平行交流,在本县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到县外;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具体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相关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