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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北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2人)
2022-04-23 21:04: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招聘到放宽年龄条件县乡基层岗位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否则由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十、回避制度

  公开招聘试行回避制度,回避的情形: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拟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22年4月29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应取消招聘资格。

  (三)总成绩并列处理。统一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四)关于递补

  1.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进入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一次。面试通知发布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

  2.双语测试阶段。因藏语(安多语)测试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测试出现的面试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递补一次。

  3、体检、政审(考察)阶段空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情况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4.公示阶段。经公示有异议人员,暂缓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报名工作第一日。

  (六)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简称《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

  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专业,审核时可通过其所学主要课程来认定是否该岗位所需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现场资格审核时,要对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含中专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除2022年的应届毕业生外,若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要通知考生在拟聘人员公示前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或联系毕业院校予以解决。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由州直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各县人社局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进行网上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