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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海口市美兰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4-17 13:35:18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7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有计划地扩大选择面,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公务员,为我区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选调对象、人数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海南省范围内国家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美兰区灵山镇、演丰镇、三江镇、大致坡镇等四个镇17名科员(录用后分配)。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1978年1月1日(含当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试用期满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①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试用期未满的;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步骤和方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信息分别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和海南日报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组织推荐、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2011-201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其他材料(如在省、市、县重点刊物、新闻媒体上发表的文章、作品等)的影印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确认。

  3.资格审查

  ①根据本工作方案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②资格初审结束后,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筛选出一定名额人选参加考试。筛选情况通过电话(函件传真)告知报名者本人。

  4.报名人数与选调职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选调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核减选调职数或取消选调。

  (三)组织考试、考察、公示、调动

  1.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并在资格确认的基础上,择优选择人选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考察:按照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考察小组对考察人选实施考察,考察组人员不少于2人。

  入围考察人选将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证明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检证明等相关录用材料一并交给负责考察的工作人员。

  3.公示和调动:经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选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898-65374379

  传 真:0898-65374379

  邮 箱: mlq898@163.com

  邮政编码:570203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美兰区政府7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