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凭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凭大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加分人员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笔试成绩加相应分数。
以上人员中已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4、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布。
5、对于未达到比例核减的岗位经笔试、面试后可进行二次补录,二次补录公告在大冶市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入选)。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备案
市人社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本公告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8729796。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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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审核表.xls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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