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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2人)
2022-04-08 22:29:13   地区:四川   浏览:0

  2.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

  3.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6月1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17日18:00间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22年6月20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0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交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8192892,地址:泸县玉蟾街道祥和路125号),递交材料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义务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本人亲笔签名的加分申请表(附件3)等材料。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22年5月23日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规定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jccagk1)对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至2022年5月25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含享受定向招考、考核招聘等相关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同项目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22121001—2022121039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22121040—2022121043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23日上午通过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jccagk1)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