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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荆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1名)
2022-04-02 16:50:28   地区:湖北   浏览:0

  (二)在面试开考前至少7天,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外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距面试日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8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十一、考试成绩计算

  (一)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二)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在2022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报名本次招聘且参加了公共科目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

  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分]×40%=笔试总成绩。

  上述人员中已经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或报考定向招聘上述人员岗位的,不再享受此加分优惠政策。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后,于4月20日至4月24日报送由相关单位审核后的《荆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附件4)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申请人员名单经审核确认,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后落实加分事宜。

  相关咨询电话:

  1.“三支一扶”计划:0716—8512492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0716-8809959

  3.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0716-8849323

  (三)考试成绩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4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加试。《岗位表》中的“优先”条件是指,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具有“优先”条件的考生排名靠前。

  十二、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一般性岗位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应在岗位具体要求中予以明确。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