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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潜江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6人)
2022-04-02 22:09:51   地区:湖北   浏览:0

  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40%=笔试折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度潜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总成绩发布

  (一)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考生总成绩。面试弃权的考生,不再计算总成绩。

  (二)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进行第二次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九、体检

  (一)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在潜江市人社局和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体检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的,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确因工作需要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被考察对象要积极配合。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公示

  (一)在潜江市人社局网站和潜江人事考试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三、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知》),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