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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荆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49人)
2022-04-02 22:11:57   地区:湖北   浏览:0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荆门市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及申请加分表》(附件5)。

  八、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地人社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聘用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地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十一、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报考指南》。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附件:附件1:荆门市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附件2:荆门市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附件:附件3:荆门市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附件5荆门市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及申请加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