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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05人)
2022-04-02 22:12:39   地区:湖北   浏览:0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二、公示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报告、体检表及体检结论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市人社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办理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被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乡镇财政所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主管部门制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组织拟聘用人员选岗,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聘用单位后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公告附件1《岗位表》中所列的报考资格条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对《岗位表》中专业、学历及报考资格等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中电话进行联系。

  3、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4、笔试、面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5、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1.天门市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天门市事业单位2022年统一公开招聘咨询、投诉电话一览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天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