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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1人)
2022-04-02 22:13:02   地区:湖北   浏览:0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1.确定面试入围比例。笔试结束后,按1:3的面试入围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放宽比例详见《岗位表》)。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技术副高及以上任职资格、技能技师任职资格等),由招聘单位申请保留,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至1:2.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80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应进行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应在面试公告发布前完成。预计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3.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至少于面试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政策性规定加分

  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献身国防事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2年9月30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格员(含原网格员身份的社区工作者)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2年9月30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期间,将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2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或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6《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清晰扫描件有序发送至邮箱420288606@qq.com。考生提前提交无效,逾期、漏提交、错提交均视作放弃或不合格。

  2.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规定加分)×相应比例]+(面试成绩×相应比例)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