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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武汉市江汉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应届)
2022-03-29 21:26:58   地区:湖北   浏览:0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替补一次。学校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江汉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专职辅导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学校将在江汉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招聘相关信息,请注意及时关注查阅。

  (二)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

  (三)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

  (五)未尽事宜请向我校学生处咨询。

  (六)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7-84798613(学生处)黎老师

  027-84225406(人事处)夏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27-84225801(江汉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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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汉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岗位一览表(应届生)

  江汉大学招聘网上报名须知

  江汉大学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