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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连市长海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2-03-29 21:38:47   地区:辽宁   浏览:0

  3、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县教育局委托县检察院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由招聘学校组织合格人选开具“无犯罪证明”。

  4、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和长海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

  2、考生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陆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3、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报告在考试前14天内有无国(境)外或国内划定为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出书面承诺,填报《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不填报以及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提供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当次考试准考证上要求的证件为准)原件;纸质准考证;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辽事通健康码”(绿码,不得使用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不得使用截图),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主管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