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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沈阳市宏伟区面向社会招聘疾控中心检验人员公告
2022-03-28 21:37:50   地区:辽宁   浏览:0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纳方式与宏伟区政府现有雇员一致。待遇详见职位信息表(附件1)。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报名及面试前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1、进入考点时,现场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码”、“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2、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①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②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③“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带“*”号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除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经疾控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考试考点。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一次性医用口罩。

  4、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419-5308218

  监督举报电话:0419-5308468

  附件1:2022年宏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人员职位信息表

  附件2:2022年宏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验人员报名表

  宏伟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