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于2022年4月14日(8:30-12:00,14:00-17:30)前向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三路18号,区人社局412室,联系电话:0713-8111956)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黄州区2022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政策性加分审核表》(见附件3)、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2年7月31日。
(四)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同时进行心理合格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和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组织聘用人员选岗,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用人员放弃选岗或者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各单位具体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黄州区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未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聘用通知下达后报到时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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