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锦州市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3-21 21:06:16   地区:辽宁   浏览:0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锦州市高新区官方网站(www.jzssxq.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五)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试人员,要按照辽宁省及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高新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咨询电话:0416—3881721

  技术支持电话:0416—3881721

  纪律监督电话:0416—3889850

  附件下载>>>

  2022年锦州松山新区(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