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考生;广州市防疫政策可以打开“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进入广州市”查询。也可以通过进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s://www.gd.gov.cn/gdywdt/zwzt/yqfkzccs/dszc/content/post_3496918.html),了解广州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动态发布的最新出行政策。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市考生考试前14天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离穗。
(2)其他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州市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4)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5)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6)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及《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3),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七、报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二)本公告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工作经历年限、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8日。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20-32217367;020-82378604;监督投诉电话:020-8237860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由广州开发区审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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