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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半年重庆文理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3-13 21:32:09   地区:重庆   浏览:0

  (二)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重庆文理学院官网招聘专栏(网址:http://www.cqwu.net/channel_8203.html)公布。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分钟。在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前有一科及以上缺考的,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综合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现场公布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换算后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竞争比例确定

  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加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60分。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心理测试安排在面试当日同步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应聘人本人。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