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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3-08 11:48:23   地区:辽宁   浏览:0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22年辽阳市市直部分学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本科起点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③2022届毕业生另携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3)现场签约

  按面试学科和拟引进人数,以试讲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以试讲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选择引进单位。现场签约环节结束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主要采取查阅档案等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5.公示与聘用。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起始时间自介绍信开具之日起)。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引进资格。

  6.服务期限。通过人才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同级人社行政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因改革造成的学校撤并等情况除外)。

  五、防疫要求

  1.辽宁师范大学往届毕业生和其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入校面试前24小时内须向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与就业处邮箱(lszjcxx@163.com)发送以下材料:

  ①抵连后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截图;

  ②登车(机、船)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截图;

  ③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④“辽事通健康通行码”截图;

  ⑤“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绿码截图(截图时间距离入校时间不超过24小时)。

  考生填写《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附件6),入校前交至学校工作人员。持以上材料(两码一证两报告一承诺),经过测温并核验无误后方可入校。入校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行程卡带*人员以及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入境后执行集中隔离措施不满28天且居家监测不满7天的人员不得入校。凡不具备体温合格、健康扫码合格、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等相关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