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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枣庄市薛城区青年人才优选公告(65人)
2022-03-02 16:43:52   地区:山东   浏览:0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根据最终进入面试的人数和考生学历分布情况分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最终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较多、需分在不同小组进行面试,则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面试修正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往返薛城的交通费据实报销,最高数额不超过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薛城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组成考察工作组,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时,侧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同时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组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合格人选名单。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经薛城区青年人才优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引进。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优选引进人选,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资格审核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并查证属实的,取消优选资格。

四、管理培养

(一)岗前培训。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到岗前,组织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由薛城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与薛城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签订试用期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薛城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再聘用。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实践锻炼。优选的青年人才正式聘用后,先不分配到具体单位,统一组织到薛城区重点工作专班、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一线等实践锻炼,时间1年(含试用期)。锻炼期满,由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核,并综合考虑表现情况、专业背景等因素,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对于本人志愿留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

(四)后续管理。优选的青年人才,作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的,经推荐择优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博士、硕士可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择优落实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工作满3年、具备条件的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

五、待遇政策

(一)补贴补助。优选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每人每月5000元、硕士每人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按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连续发放3年。青年人才优选引进后,在薛城工作5年之内,在薛城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由区财政按博士20万元、硕士10万元、本科生5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助。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调整时,一并联动调整。如服务期限不满5年离职的,对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助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