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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一次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2-02-22 07:58:13   地区:辽宁   浏览:0

  四、考核程序和要求:

  1.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形式、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以我院官网(网址:www.dl3y.com)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并保持通讯畅通。未按期参加考核者自动放弃。

  3.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数量1:1的比例拟定入围体检人选。

  4.入围人选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要求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5.体检合格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有工作经历者20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过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该职位。

  五、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0411-86526054(工作日8:00-16:30)。

  六、其他问题

  1.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我院官网,同时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需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或因个人原因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应聘人员采取诚信承诺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考试、考核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已办理入职手续的人员,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院有权解除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英语四、六级”是指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CET-4、CET-6成绩425分以上。

  4.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5.按照大连市关于办理医师执业注册相关工作的要求,执业满2年(即执业证签发之日起满2年)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由省外变更至省内)的医师,需提供近2年内医师定期考核证明。因各种原因未按要求提供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6.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7.考核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总成绩排序。

  8.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9.应聘人员相关的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材料将在一年后予以销毁。

  1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招聘计划

  附件2:应聘申请表

  附件3:应聘申请汇总表

  附件4:报考承诺书

  附件5:疫情防控事项须知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2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