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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栖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劳务派遣制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2022-02-08 09:01:23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体检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经考试、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人员,需提供本人和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由招聘单位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其他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报名、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成绩高分先选进行选岗。其中翠屏街道办事处5名、庄园街道办事处5名、松山街道办事处4名、桃村镇5名、唐家泊镇3名、观里镇3名、官道镇3名、寺口镇3名、苏家店镇3名、亭口镇3名、庙后镇3名、蛇窝泊镇4名、杨础镇3名、西城镇3名。

  (七)公示

  报名、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选岗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可否正常参加,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栖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所有应聘人员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行程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五、聘用和管理

  1.公示期满,拟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安排到应聘岗位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不予聘用,缺额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2.城市管理协管员的日常管理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派遣单位配合。城市管理协管员有违纪违法行为或不符合单位用人标准的,退回派遣单位处理。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