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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重庆社会科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2-02 20:15:53   地区:重庆   浏览:0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2月2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月28日前,填写《重庆社会科学院2022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电子邮箱cqskyrsc_007@163.com。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个人简历、免冠证件照及代表性科研成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进入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网(网址:http://www.cqass.net.cn)公布。名单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核。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及复审信息,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院干部人事处,联系电话:67992398)。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的考核方式为面谈。

  (一)资格复审

  进入面谈环节人员按照单位后续通知,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等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qskyrsc_007@163.com,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谈;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谈资格。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二)面谈

  面谈的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

  组织面谈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谈的,取消本次面谈资格。面谈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谈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谈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专业能力测评,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我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