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由盘锦海关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海关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盘锦海关负责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应聘者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与盘锦海关指定的劳务劳动合同公司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制定,盘锦海关党委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427-3403500
电话咨询时间: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30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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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海关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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