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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金乡县公证处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4-23 10:5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经金乡县司法局批准,山东省金乡县公证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具有干事创业的开拓精神和大局观念;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4)有银行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6)曾在山东省内公证处因各种原因辞职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6月31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邮箱:sdjxgz666@163.com。

  现场报名地点:金乡县“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二楼(金乡县金珠路与青年路交叉口西北100米)。

  应聘人员登陆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下载填写《2024年金乡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照片背面标注姓名)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邮件报名的,请将上述材料备齐后,扫描为PDF文档,发送至上述邮箱中。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山东省金乡县公证处负责,在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报名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通知函件。截止报名结束时间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不再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采取面谈方式,面试按规定程序在金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山东省金乡县公证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犯罪的,移交相应的执纪执法部门处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