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逾期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线上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采取线上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时间定于2022年2月,具体时间和媒介以我单位短信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从录用之日起在6个月内辞职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和管理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如区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时,从其新规定。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必须在2022年1月1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遵守有关防控要求,因疫情导致本次招聘时间调整的,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建筑材料和工程技术管理服务中心所有。(联系人:刘先生、彭小姐,联系电话:020-82116427、020-82113966,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栋90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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