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发布。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临淄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3-7223131
监督电话:
临淄区纪委信访室0533-7220050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http://www.linzi.gov.cn/)
微信公众号:“临淄人社”微信公众号
附件1:202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2年临淄区事业单位面向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中共临淄区委组织部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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