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2年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招聘临时人员简章
2022-01-13 17:15:19   地区:重庆   浏览:0

  (三)面试

  面试由人事科会同招聘科室共同组织,凡考生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比例:按照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其中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确系单位急需的紧缺岗位,经书面请示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后按1:1进行开考。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如无笔试,则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如有笔试及面试,则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名单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人事科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及标准,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区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在考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通知。如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人事科牵头,会同招聘科室对其个人信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岗位匹配性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拟聘公示

  考试成绩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及院内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渝北区卫健系统临时工作人员个人情况表》和《渝北区卫健系统临时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表》送区卫健委人事科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推荐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医院规定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科室讨论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招聘资格。

  招聘人员单方面提出解除人事关系,如在由本院送去上级单位进修、规培者,按照进修协议、规培协议进行费用赔偿后方可退回派遣公司。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