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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中医药大学自主招聘人员公告
2022-01-06 10:28:12   地区:辽宁   浏览:0

  综合素质考核注重测试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能力。综合素质考核相关事宜和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和招聘报名系统(https://lnzy.icloudportal.com)公布。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业务水平考核。

  笔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加权成绩,加权成绩将在招聘报名系统(https://lnzy.icloudportal.com)公布。

  3.业务水平考核(管理、组织员岗位不进行此轮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与业务水平考核人数1:3的比例,依照加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业务水平考核人员名单。最后一名业务水平考核人员的加权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业务水平考核。业务水平考核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业务水平考核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不进行递补。

  业务水平考核结合岗位职责特点,注重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业务水平考核相关事宜和参加业务水平考核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和招聘报名系统(https://lnzy.icloudportal.com)公布。业务水平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业务水平考核成绩将在招聘报名系统(https://lnzy.icloudportal.com)公布。

  (五)体检

  管理、组织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加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加权成绩并列者,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并列,重新组织综合素质考核确定。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业务水平考核成绩并列者,根据加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加权成绩也并列,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并列,重新组织业务水平考核确定。

  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报名系统(https://lnzy.icloudportal.com)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自主招聘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为6个月、聘期为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