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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重庆江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2-01-02 17:47:54   地区:重庆   浏览:0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须在江北区工作不少于5年,基层卫生机构招聘岗位须在江北区工作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简章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23-67721924。

  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江北区2021年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4.现场资格审查表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